工傷發生后,很多企業為避免麻煩,都會采取回避的態度。而此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也成為索要工傷賠償的一個必經過程。那么,如果單位不申報工傷個人怎么辦理?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又有哪些事項需要注意呢?往下看,小編將一一為大家解答。
如果單位不申報工傷,個人如何申請工傷認定?
答:《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辦理工傷認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辦理工傷認定有哪些注意事項?
答:(1)、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限為一年。不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規定:由于不屬于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內;(2)勞動爭議仲裁雖然不計入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內,但勞動者還是盡快申請工傷認定為好,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